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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指导社会组织激励扶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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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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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制定各项社会组织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操作办法,审批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申报资格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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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
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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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市人大、市政协 |
制定社会组织作为界别代表,参与各级政府议事程序和各级人大、政协等操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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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提出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参政议政等各项工作建议,初步审核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申报资格名单,编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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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4]2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4]7号)、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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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例如:市政府下发关于购买服务的通知之后,就由市编办制定政府需要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目录,市民政局制定有资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名录,提交给市财政局统一制定购买服务操作细则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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