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社会组织激励扶持工作
  • 2017-01-1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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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指导社会组织激励扶持工作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制定各项社会组织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操作办法,审批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申报资格名单。

市编办

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

市政府办、市人大、市政协

制定社会组织作为界别代表,参与各级政府议事程序和各级人大、政协等操作办法。

市民政局

提出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参政议政等各项工作建议,初步审核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申报资格名单,编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名录。

相关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4]2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4]7号)、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案例

例如:市政府下发关于购买服务的通知之后,就由市编办制定政府需要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目录,市民政局制定有资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名录,提交给市财政局统一制定购买服务操作细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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