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一次性抚恤
  • 2017-01-10 16:42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管理事项

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一次性抚恤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

会同人社局、财政部门制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政策。

市人社局

负责贯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市财政局

落实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政策,负责督促指导县区及时做好抚恤金的发放。

相关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

案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