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事项
开展经常性双拥宣传教育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市委宣传部
负责指导协调市主要媒体对重要双拥会议、重大双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市国教办
负责指导开展全市公民国防教育,弘扬热爱军队、关心国防的优良传统。
市民政局
负责指导安排市内双拥宣传教育活动
永州市军分区政治部
负责协调驻永部队开展双拥宣传教育。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主席令52号);
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