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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烈士抚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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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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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负责烈士备案工作;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及时足额发放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指导县区发放定期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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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
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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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督促和指导县区做好烈士抚恤金的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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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601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民发〔2012〕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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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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