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事项 |
政策性农业保险 | |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
永州市财政局 |
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牵头组织实施农业保险,落实保费补贴资金筹集管理,对保险公司农业保险资金进行监督,对农业保险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奖励 |
|
|
市农业委(包括市畜牧局) |
技术指导服务和农险查勘定损工作的协调和监管 |
|
|
市林业局 |
技术指导服务和农险查勘定损工作的协调和监管 |
|
|
市金融办 |
协调政府部门与保险公司的关系,通报保险工作进度 |
|
|
市水利局 |
农业灾害预警 |
|
|
市气象局
|
农业灾害预警 |
|
|
相关依据 |
1、《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9号)管理。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财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全省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51号)3、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07〕37号) |
|
|
案例 |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落实医疗机构对精神病人的治疗、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公安部门主要对正在实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现场处置或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民政部门负责对贫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中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市政府
政务要闻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数据
幸福永州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