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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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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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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
1.依法为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积极就业政策,着力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建立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逐步与当地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实现信息共享; 2.按规定落实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开展面向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法律政策咨询和服务,在有条件的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 4.依法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和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工作,配合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尽可能减少职工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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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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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湖南省“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湖南省“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湘双联发﹝20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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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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