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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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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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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
负责指导各县区人社局开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指导各县区人社局就补贴申领资料进行复核,并衔接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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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负责毕业生资格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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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40号) 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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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在规定期限内,各高校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初审,公示后将材料报送相应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财政部门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前将求职补贴拨付到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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