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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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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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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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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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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财政、住建、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旅游等部门 |
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工作。城乡规划及能源、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乡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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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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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国土资源部门定期会同同级城乡规划、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对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条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依据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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