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 2017-01-1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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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验收等事项的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

财政部门主要审查资金筹措、投资预算等;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耕地建设质量标准等;发改、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等按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审核论证工作。

相关依据

《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第五条

案例

立项前,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并修改完善后,上报立项。论证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地类、规划用途、面积、规划方案等;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耕地建设质量标准等;发改、水利、林业等按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审核论证工作。立项批准后由县级国土资源局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确认。并在省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各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做好项目选址、审批、规划立项、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管理、质量评定、项目检查验收、审计、资金拨付、建后管护和耕种等环节的监管,共同参加土地整治项目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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