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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食品安全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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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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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委员会 |
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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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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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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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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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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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信息化技术委员会 |
负责食品工业行业管理,推进食品信用体系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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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
负责制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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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
负责组织指导食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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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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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食品药品部门在对市场内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时,发现某经营户经营的蔬菜存在农药残留,食品药品部门对不合格蔬菜作出处理后,同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此信息,农业部门立即通过追溯机制,找到不合格蔬菜生产地,并加强监管与抽检,防止不合格蔬菜流入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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