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劳动权益监管
  • 2017-01-1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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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船员劳动权益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

负责建立健全省通航水域船员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船员用人单位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以及相关的机构建立健全船员在船舶上的人身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负责对船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案例

某船务公司船员向人力社保和海事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船务公司管辖地人力社保部门和海事部门及时介入。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船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海事部门负责对船员注册、船员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船员用人单位健全船员在船舶上的人身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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