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事项 |
河道采砂管理 |
|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
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
|
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负责采砂作业船舶在通航水域内航行和作业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监督下级航道管理部门对河道范围内采砂实施许可;协助水利部门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
|
|
市水利局
|
牵头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河道采砂防洪影响评价、统一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组织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河道采砂统一监督管理,牵头组织考核考评。 |
|
|
市国土资源局
|
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负责河砂资源地质调查评价、资源储量管理、资源权益价款评估,参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河道采砂许可的会签;协助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
|
|
相关依据 |
1、《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河道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6、《矿产资源法》 7、《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永政办发〔2011〕47号)
|
|
|
案例 |
案例1、发现某某在湘江河道长沙段内实施违法采砂行为,省水利厅(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张某的违法采砂行为进行处罚;航道部门、海事部门及其他部门协助省水利厅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处罚。案例2、河道砂石资源进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采砂权,同时先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即省水利厅颁发采砂许可证。 |
|
首页
市政府
政务要闻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数据
幸福永州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