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监测并发布通报
  • 2017-01-1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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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监测并发布通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水利局

负责对河段水量及流向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

负责对河段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

案例

全省湘江流域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由省环保厅会同省水利厅实施。省环保厅对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水利厅对交接断面水量及流向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若河流出境断面的某项污染物指标评定为不合格的市、县(市),从下一年度开始,该市、县(市)直接影响交接断面水质相关区域内排放该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资源论证文件,分别由相邻各方的共同上一级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审批。各级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停止审批、核准在该市、县(市)相关区域内增加排放该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新的大宗取水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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