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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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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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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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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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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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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评审批权限对市水利局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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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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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某市污水处理工程需设置入河排污口,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排污口设置需征得当地水利局同意,该项目污水处理厂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了《某市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由市水利局组织召开论证报告专家审查会,在充分对比排污口设置方案后,专家原则通过论证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水利局,水利局出具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书给环保局,并提出水资源保护要求。市环保局根据水利局意见,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环评审批,手续流程齐全后发放排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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