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2017-01-13 13:35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管理事项

湿地保护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林业局

主管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市农业委

负责农田、水塘等湿地保护工作,做好湿地保护宣传、湿地环境监测工作,配合做好湿地资源调查等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市水利局

负责溪流、水库等湿地保护相关工作,做好湿地保护宣传、湿地环境监测工作,配合做好湿地资源普查等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湿地征占用审批;做好湿地保护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湿地资源普查等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市环保局

负责征占用湿地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湿地环境监测;负责湿地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做好湿地保护宣传、湿地环境监测工作;配合做好湿地资源普查等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相关依据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10、13条。

案例

某地出现占用湿地及破坏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市林业局牵头组织进行查处,市林业局及市农业委员会分别查处破坏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市国土资源局查处非法用地行为、市环保局查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