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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森林防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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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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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
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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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局 |
负责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有关部门认真履职;依纪依规对森林火灾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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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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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做好森林火灾的宣传报导;防火期内组织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和公益性森林防火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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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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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建设项目,并监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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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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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维护森林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治安交通秩序;指导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的群众转移;督促各级公安机关打击偷窃森林防火物资、破坏森林防火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市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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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
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森林火灾事故调查,督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灾后处置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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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负责指导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烈士评定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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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
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运输的优惠政策;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负责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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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
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紧急医学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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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无管委 |
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前线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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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教学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共同组织应急演练;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避险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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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 |
负责监测全市森林防火期内天气变化情况,负责天气形势分析和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测预报;与市森林防火办加强会商,共同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及时提供火场的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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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军分区 |
组织民兵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进行森林防火扑火技术训练;协调组织驻永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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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武警支队 |
负责建立完善市、县区二级武警森林扑火救援队伍;组织武警官兵参加森林火灾的抢险救灾工作,配合维护火灾现场的治安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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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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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调派公安消防部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或者引发石油等危险品火灾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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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2、21条。 ③《森林防火条例》第5条。 ④《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⑤《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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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森林防火工作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市林业局、市发改委等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里的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各司其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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