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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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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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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和粮食局 |
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管理;企业发卡行为监督检查;完善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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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查处涉卡犯罪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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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负责查处挪用预算资金进行公款消费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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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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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维权消费权益,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开展相关消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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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 |
负责发票管理和税收稽查,查处发卡人在售卡环节出具虚假发票、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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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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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李某持某超市卡到超市消费,消费过程中出现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此类情况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在购卡过程中发现出具的发票是虚假发票的要向税务部门投诉,如发现超市发卡过程中出现单张面值超过5000元等违规发卡情况,要向商务部门投诉,对于多用途预付卡要向人民银行进行投诉,针对利用预付卡出现的腐败问题要向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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