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粮食的监督检查
  • 2017-01-1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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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对粮食的监督检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商务和粮食局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市工商局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市食品药品管理局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加工过程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加工、销售中的卫生以及成品粮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对粮食销售活动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进行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流通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7号令)第35、36、37、38、39条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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