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
  • 2017-01-16 12:03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管理事项

尸体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卫生计生委

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市民政局

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其尸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者,应由其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尸体安葬地的市民政部门同意  

市旅游局

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同胞,其尸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者,应由其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尸体安葬地的市外侨办同意  

市台办

台胞,其尸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者,应由其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尸体安葬地的市台办同意  

市人力社保局

非正常死亡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书  

市教育局

协助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输工作 

相关依据

1、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

2、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遗体运输入出境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事发 〔1998〕11号);

3、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7号《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案例

某女,1945年生,现为美国公民,2013年8月回某市探亲,10月日因病在某医院死亡。其家属要求将其遗体运回美国安葬,并委托儿子全权办理。死者家属分别向该市民政局和外办提交了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该市外办根据死者家属的申请,美国驻上海总领馆意见函,以及《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殡葬证》;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境外人员死亡申报证明》,经请示市外办同意后,该市民政局向市民政局请示遗体运往美国安葬。经市民政局同意后,交由某市殡仪馆具体承办运输事宜。殡仪馆对审批同意外运的遗体进行消毒、防腐处理,同时填写国际运尸的“三证”;与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航空公司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