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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保健食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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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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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
组织、指导全市工商机关对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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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
负责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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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负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毒原料、试剂及兴奋剂原料安全监管,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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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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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监督抽样及风险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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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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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某保健食品经销有限公司利用媒体、宣传册等宣传某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中夸大了产品的功效,称“适合各个时期的肿瘤患者”、“明显降低肿瘤复发与转移的几率”、“全国服用肿瘤患者数已超过50万”等,严重误导肿瘤患者。该媒体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该违法广告后,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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