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
  • 2017-01-1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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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食品安全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市农委

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市卫生计生委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  

市质监局

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驻永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  

市商务和粮食局

负责制定实施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实施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粮食行业质量安全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  

市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食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将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负责食品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市食品工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和物质组织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

负责协调解决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  

衡阳海关驻永机构

负责食品进出口监管,依法对食品走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林业局

负责食用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食用林产品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

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无照经营的查处和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4]61号)

案例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市场内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时,发现某经营户经营的蔬菜存在农药残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蔬菜作出处理后,同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此信息,建立追溯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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