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1年3月6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共反馈6个方面30个问题。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督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提高站位,靠前指挥抓整改。市委、市政府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工程狠抓不放、常抓不懈。2021年,我市分别召开10次市委常委会会议、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6次“夏季攻势”推进会、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上阵、靠前指挥,深入现场调研督办问题整改10余次,市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抓,有效推动中央、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2.加大投入,技术帮扶抓整改。市直相关部门成立督查帮扶小组,定期对督察反馈问题开展指导帮扶。与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湘江纸业历史遗留环境治理等问题整改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统筹整合生态治理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加大湘江保护和治理资金投入,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2021年已完成全市城市排水排污管网新建、改造254公里,完成污水设施建设投资约6.79亿元。
3.紧盯目标,勤督严查抓整改。将问题整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一体推进,全面实行环境问题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导、一季一通报、年终一考核”的工作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办,市整改办不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真到位、不反弹。
4.完善制度,建章立制抓整改。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林)长责任体系,实现了河(林)长制全市域全覆盖。建立完善《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永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级核查销号工作规程》和追责线索移交等制度,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整改销号程序,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
二、整改成效
1.环保理念树得更牢。全市上下进一步充分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共反馈我市问题30个,现已完成整改22个,其余任务正按整改方案时序抓紧推进。督察期间转办的216件信访件,已办结214件,办结率99.07%,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督察组移交的“永州湘江纸业遗留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江永县源口省级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敷衍整改”“蓝山县湘九公路违法施工、生态环境破坏”等3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3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23人,其他5人。
3.绿色底蕴更加厚实。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圆满完成,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目前,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省级9个,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县市区11个,省市级美丽乡村由23个增加到125个。全市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水质持续向好,2021年排名全国第18位、全省第1位,空气质量持续达到国家二级城市标准。
4.转型发展步伐加快。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步伐加快,严格淘汰一批“散乱污”企业,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和园区规划环评,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超低排放改造。
三、下步打算
1.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引领,厚植生态优势,坚持科学治污,系统治理,全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精心打造“烟雨潇湘”生态品牌,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让绿色成为永州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2.持续抓好生态问题整改。紧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主攻方向,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严格抓好碳达峰、碳中和任务,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质量”。
3.探索齐抓共管环保新局面。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事先预防,严格事中监管,落实事后追责,建立生态文明联动执法机制,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机制,推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注重社会共建,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治理体系,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担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努力形成社会共治共保、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生动局面。
中共永州市委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