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永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征收实施办法》)。该文件是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促进城市更新和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征收拆除老旧、危险或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房屋,建设符合现代标准的新建筑,有助于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通过征收确保为城市更新项目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增进社会公共福祉。
《征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房屋征收的工作程序,厘清了市中心城区市、区两级征收部门的职责分工,使其更适应新形势下征收工作的实际需要,将有力推动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周新宇 李荣)
相关政策
-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2025-12-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市政府
政务要闻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数据
幸福永州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