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名称:永州市房产局
2. 职能介绍:
(1) 负责全市住宅及房地产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和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行业发展规划。
(2) 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负责市直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
(3) 指导市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负责冷水滩城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建设规划、计划和开发经营。
(4) 负责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建设审批和落实房产政策;负责房产纠纷的调处、仲裁和行政复议;
(5) 负责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工作。
(6) 承担房产交易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冷水滩区(含永州经开区)房屋预售和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交易网签合同备案服务;负责房产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测绘及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负责房地产信息管理。
(7) 负责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8) 负责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负责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9) 负责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房屋安全生产监管,指导房屋维修养护,承担房屋的安全鉴定、危房普查,编制危旧房屋改造计划管理。
(10) 负责冷水滩城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区域内房屋的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11) 研究拟定市直城镇住房制度配套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12) 负责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和经营工作。
(13) 负责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行业管理工作。
(14) 负责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小区整治工作;协调处理房屋相关投诉和纠纷。
(15) 负责房屋装修装饰市场管理;房屋普查和管理;住房流动人口统计与管理。
(16) 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17)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全市住宅小区整治管理工作和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