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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报告核验
  • 2018-12-0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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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报告核验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关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下列事项:(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六)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第二十三条 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经批准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人社部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大厦19楼1909室(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23081 监督电话 0746-866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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