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局组织开展了永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城镇基准地价应每3年全面更新一次;超过6年未更新的,不得作为确定出让最低价标准的依据。永州市中心城区现行基准地价成果于2019年2月公布实施,难以适应当前土地市场发展与管理需求。为建立与现行土地制度相配套的价格体系,我局于2024年10月底全面启动了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制定的必要性
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调控土地市场、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基础依据,广泛应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企业改制、资产核算及土地储备等领域。适时更新基准地价,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市场健康运行、保障国家土地资产收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及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
三、起草依据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
(二)技术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等;
(三)政策文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
四、主要内容
(一)更新范围:总面积约223.2平方公里,涵盖中心城区(约203.4平方公里)及冷水滩区、零陵区所属乡镇(约19.8平方公里)。
(二)基准期日:本轮成果评估基准日统一确定为2025年7月1日。
(三)土地级别划分:在全面收集影响土地质量的因素因子资料基础上,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科学评定商业服务业、居住、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等六类用地的土地级别。
(四)基准地价确定:在土地定级基础上,综合利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等多种估价方法,结合近三年土地市场交易数据,科学测算并确定各级别、各用途的基准地价。
(五)成果表现形式:基准地价以级别地面价形式表示,并对商业服务业用地中临繁华道路部分辅以路线价予以补充。
五、工作过程
本次更新工作严格遵循规范程序,主要阶段包括:
(一)准备阶段:成立领导小组与技术工作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与技术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与保障措施。
(二)外业调查阶段:全面收集中心城区自然、经济、社会资料,以及近三年土地征收、供应、交易、房地产开发与成本收益等市场数据,并进行系统整理、核实与分析。
(三)内业处理阶段:运用专业软件与模型进行数据处理、土地级别划定与基准地价测算,形成初步成果。
(四)意见征询阶段:通过组织召开内审会、初审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30日(2025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地价内涵:本次更新的基准地价设定在"六通一平"(中心城区)或"五通一平"(乡镇)土地开发程度下,对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服务40年;居住70年;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用地50年),并基于按用途与级别设定的平均容积率,评估得出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二)成果应用:本成果经市人民政府公布后,将作为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资产管理、市场调控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地价依据,原有基准地价成果同步废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在2025年10月3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向我局反馈意见建议。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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