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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 2017-11-2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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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永州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以下事项列入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一、人事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1.尚未公布的工资(津贴、补贴)、人事、机构编制、职位职称工作的计划、方案和政策以及相关的统计资料及报表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3.军官置业安置政策和分配计划

4.干部任免考察材料

5.干部的档案及汇总名册

6.录用干部的计划、方案,录用干部考试的试题、试卷、备份卷和答案,干部出国进修考试的试题、试卷

7.人事处分决定

8.涉外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二、社会保险工作中不予公开的信息

1.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2.社保监督及经办机构受理、办理的举报事项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比如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地址等情况,以及举报信原件、复印件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三、劳动监察工作中不予公开的信息

1.劳动监察过程中被监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四、社保卡工作不予公开的信息

1.社保卡个人权益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五、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六、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内部管理资料中不予公开的信息

1.涉及到市场的粮油供应数量及统计资料

依据:《粮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三条

七、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

1.公司专有技术资料、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八、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内部管理资料中不予公开的信息

1.《粮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三条

九、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及其他内部管理资料中不予公开的信息

1.经营信息中的保密事项,包括公司经营情况、经营动态报表、经营能力分析报告、统计资料、季(年)度经济分析报告、客户关系和信息资源、产品定价、合同、定货和销售情况统计和分析、销售货款回笼统计和分析、市场调研报告、招投标文件采购供方信息以及储存经营情况的计算机软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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