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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监督执行相关标准和规程。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2017-12-2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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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市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 


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 


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运动的决议》和国家有关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比表彰;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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