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口管理市林业科技推广站、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国有林场管理站、市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市林产工业管理处、湖南永州都庞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永州市林业博览园管理处、孟公山林场)等单位。2017-12-25
-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017-12-25
- 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2017-12-25
- 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7-12-25
-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2017-12-25
- 加强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促进生态文化建设的职责。2017-12-25
- 加强制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办法,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的职责。2017-12-25
- 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2017-12-25
- 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市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2017-12-25
- 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2017-12-25
- 研究提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2017-12-25
-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2017-12-25
- 制订全市林业产业规划,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办法,指导、监督林业产业升级标准的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2017-12-25
- 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市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的实施。监督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政策的落实。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2017-12-25
- 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2017-12-25
-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办国家及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陆生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进出口的审查报批工作;审批非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和经营利用限额。2017-12-25
-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化灾害预报和应急处置。2017-12-25
-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监督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拟订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2017-12-25
-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2017-12-25
-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监督执行相关标准和规程。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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