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资料:
①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③ 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备案批准文件或投资主管部门开展前期工作的书面告知信息、行业发展规划、项目平面布局图;
④ 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并标出项目拟用地范围;
⑤ 属于法定需修改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形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⑥ 需批复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圈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圈外单独选址或圈内拟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还需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圈内批次报批的储备地和统征地等,不带具体项目的,只需提交前款第1、2、4项资料。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